市民胡先生反映:西安市碑林区泛渼大厦物业收费太高,且小区公共收益也不公示,业主拒交物业费,物业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,希望关注。
4月16日,三秦都市报以“热线实录”的形式,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刊登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核实调查,引起重视。4月19日,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此事回复本报称,碑林区住建局此前已接到关于该大厦的投诉,并向该物业公司——陕西秦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检查通知单,要求其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前往住建局接受约谈。该公司法人韩某前来接受约谈并书面回复,不再出现此类因欠相关费用而拒绝办理出门证的行为。同时,碑林区住建局决定对秦埔物业公司违反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三条,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、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变相限制专业服务条款,将其录入西安市物业企业不良信息惩处。
针对公共收益的公示问题,碑林区住建局已会同街道办、社区等向30余位业主代表逐项解答。其中,该大厦部分广告租金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并未收到,部分租金已经公示,还有些费用不在公示范围内。对于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太高的问题,按照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内容,市民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反映。就此,碑林区住建局已于3月8日下午,会同碑林区发改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解答。
本报记者 张晴悦
住建局物业业主